《转生成骄纵美人大公的弟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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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即便是被誉为学问之都的光明城,平民文盲率也高达80%,主要由垦荒者聚居形成的边境村落,像贵族一样识字读书则是公认的白日梦。
偶尔路过此地的东方商队讲述的发生在遥远到无法想象的东大陆的神奇故事,以及难得一见的吟游诗人唱的不知道发生在什么时代的古老情歌,是当地人日常能得到的最高级的精神娱乐。
因此,每当有吟游诗人路过喀斯河,村民们便会一起出钱请他在村里多停留几天,为他们演唱时新的情歌、史诗,讲述外面发生的事情。
如果吟游诗人长相端正身体健康,情窦初开的少女、没有丈夫的寡妇还会出钱买他和自己过夜,期望怀上他的孩子——边境村落的人虽然大多不识字,但也知道近亲婚配容易生下虚弱蠢笨的后代。
譬如此刻,距离里德堡约三里路程的红菇村的村长家中,衣衫褴褛的村民们——不分男女老少,已经全都停下活计,将偶尔经过此地的年轻的吟游诗人围着中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如童话王子的俊美面容,倾听宛如天籁的美妙歌唱。
“……不要说话,甜蜜的此刻只需沉默,年轻的心已经坠入爱情。
随风飘动的黑发,化为面纱遮挡世界的冰冷。
深情如地狱,如此遥远又近在咫尺。
亲吻吧,趁你红唇依旧,
趁命运还在黑暗中静默等待。
靠近你,坠入你的深邃眼眸,握住你未沾世俗的手,
无视世俗的纷扰,与你缠绵在黎明到来前的夜晚。”
“初恋情怀渐成往事,昔日激情难以成空。
竖琴的弦,诗人的笔,
那颗深情的心,依然向你述说衷肠。
亲吻吧,趁你红唇依旧,
趁命运还在黑暗中静默等待。
靠近你,坠入你的深邃眼眸,握住你未沾世俗的手,
无视世俗的纷扰,与你缠绵在黎明永远不会到来的夜晚……”
一曲《趁你红唇依旧》唱完,沉浸在如泣如诉的歌声中的女人们眼角含泪,深情地看着吟游诗人,仿佛他就是歌曲中那个为转瞬即逝的禁忌初恋痴狂痛苦的可怜王子。
(如果我也能有这么深情的爱人,就是和他一起死掉也愿意!)
(他的衣服很破旧,他的面容却很俊美,我猜他是某个大贵族的私生子。)
(这么俊美的人,要花多少钱才能买他和我过夜?)
(要是我能生下和他的孩子该多好~)
(……)
女人们各怀心事地想着。
吟游诗人暂停演奏,摘下三角软帽,露出闪闪发光的棕色卷发,简单调拨了下琴弦,开始唱下一首歌。
“你们要去光明王都吗?
代我向那里的一位精灵问好,祂曾经是我的最爱......
祂住在月亮的宫殿里,为了一个我已遗忘的理由。
祂为我做了一件亚麻衬衣,没有褶缝和针角,
濯洗于远方的枯井,晾晒于无花的荆棘。
祂是我此生的挚爱。
我为祂开垦了一块地,在咸水和淡水之间,
用皮镰收割金色的罗莎玛丽,用雀羽扎成一束
祂是我此生的挚爱。
你们要去光明王都吗?
代我向那里的一位精灵问好,祂是我此生唯一的真爱。
祂住在银白的月亮上,为了一个我已遗忘的理由……”
深情忧伤的旋律在空气中回荡,如潮水般冲击着所有人的心房。
此刻,不仅女人暗暗抽泣,男人们的眼泪也不受控制地落下来,仿佛自己就是被亡灵拦住去路的旅行者,正听亡灵讲述他和精灵爱人那被命运折磨、死后也不能在一起的悲伤爱情。
连双手抱拳倚靠在门框上的兰斯也被乔装成吟游诗人的吕西安的歌声打动,暗暗感慨不愧是被神圣大公评价为“音乐之神亲吻过”的完美喉咙,歌声像夜莺鸣叫一样清澈悦耳,旋律和歌词更是深情柔美,催人泪下。
(——话说回来,他们兄弟这么漂亮的人要是不幸生在普通家庭,肯定还没长大就被贵族豢养玩弄了。)
自小与黑暗为伴的兰斯看着清澈俊美的吕西安,内心生出嫉妒与庆幸的微妙感情。
……
……
一曲袅袅,受布鲁诺伯爵启发以吟游诗人身份出现在红菇村的萧云放下竖琴,对村长道:“我们兄弟预计在这里停留大概十天,我给大家唱歌、讲外面的事情,他和你们一起进森林打猎、保护村庄。如果你们愿意出好价钱,我们还可以待更久一点。”
“你的歌声,我们刚才已经听过,确实很好听,但是你的兄弟——”
村长有些犹豫。
村长如铁塔般高壮的大儿子更是露出不屑神情:“你确定你兄弟值得我们出大价钱?”
“兰斯!”
“我?”
(叫我干嘛?)
因为站在门框附近、压根没听到屋里的谈话的兰斯一脸莫名其妙。
但是孩子们已经围过来,好奇地看着流浪佣兵打扮的兰斯,想摸他的肌肉、抢他的重剑,特别顽皮的几个甚至要爬上兰斯的背。
(这群小孩——)
兰斯无语。
村长的大儿子也走了过来,伸出满是老茧的大手,挑衅十足:“兄弟,我们握个手。”
“好——”
兰斯觉察到他的意图,握住伸来的大手,不等对方用力已经收紧手指——
“啊!”
全村最强壮的男人顿时感觉自己像被铁钳夹住,憋得脸庞发红都无法把手抽回来。
“你、你……”
“兰斯是个优秀的佣兵,战斗经验丰富,信用很好,他值得你们花大价钱。”
萧云笑眯眯说道。
(这也是神圣家族的天赋吗?仗着有一张漂亮圣洁的脸,净说不是人的话!)
兰斯腹诽,脸上努力挤出急需工作的佣兵笑容:“雇佣我,你们稳赚不赔。”
“——你先把我手松开!”
大儿子担心再这么握下去,他的手会废掉。
“松开他的手。”
萧云命令。
兰斯果断松手。
大儿子看了眼表面被捏出大片淤青的右手,对村长父亲说:“他说得没错,这家伙值得一个高价。”
“那我……”
村长看向萧云——通过两人刚才的对话,他看出身材高大的佣兵对体型苗条的吟游诗人唯命是从。
“我们村刚好有件事需要佣兵帮忙才能解决。”
“这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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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从文王姬昌的周易占卜引导带着兰斯来到红菇村的萧云故作惊讶:“什么事?”
“我们去里面谈。”
……
……
村长掏出钥匙,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锁着铁门的房间。
房间空荡荡,只在角落摆着一堆干草,干草上躺着一个昏睡的人。
“他是谁?”
萧云问。
经过魔道塔的刻苦学习和雅里斯的私下授课,他已经具备初级魔道士的能力,能凭借气息确定周身五米范围的人形生命体的健康情况和性别。
“两天前进森林打猎意外捡来的蛮族少年。”
村长苦恼地说着,带萧云和兰斯走到皮肤棕褐色、腰部裹着兽皮、体型修长健美、脖子上有兽骨饰品的蛮族少年身前,用棍子用力敲了几下墙壁。
咚咚咚!
少年警觉地睁开眼,龇牙咧嘴地看着村长等人,发出类似动物但音节更加复杂的怒吼。
[你们是谁!离我远点!]
“我们听不懂他的话,不知道怎么处理他。”
村长向萧云和兰斯解释情况。
“从装扮看,他应该是苏族人,地位还不低。如果被苏族知道他们的族人在红菇村,村子会有全灭的危险。”
“既然把他留在村里有灭村的危险,你们为什么还要把他带回村庄?”
萧云注意到少年左脚拴着铁链。
“因为……”
村长欲言又止。
少年也再次对他们发出吼叫。
[你们在说什么!不许用我听不懂的话交流!]
“喂!他在说什么?”
兰斯问村长。
村长苦笑:“我们村都是最近十年才搬到这里的,我们……”
“你们听不懂他们的话?”
“对。”
“听不懂他们的话,又有灭村的危险,却还要把这个少年从……”
兰斯想不明白。
“因为……”
村长把心一横,直言道:“我听说蛮族人在快乐之城库库奇亚非常受欢迎,如果你们能把他带去库库奇亚,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
“你说什么!”
兰斯暴怒。
“你想通过我们把这个少年卖去库库奇亚?”
“他很年轻,很健康,又是外面难得一见的蛮族,而且……而且我的要价一点也不高,只要十个银币……这种新鲜货带去库库奇亚,不管是卖去花街还是卖给角斗场,都能挣到很多钱!还是金币!金币!”
“你——”
兰斯努力压制打人的冲动。
他从小被卖进库库奇亚做角斗士,历经无数生死搏杀才获得自由,恨透了吃人不吐骨头的库库奇亚。
“克劳德(萧云的‘化名’),你怎么看?”
“我需要慎重考虑。”
萧云转头,看向还什么都不知道的苏族少年。
“你叫什么名字?能听懂我的话吗?”
[——你的话?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懂你的话!等等!]
猛然发现自己明明听不懂眼前这个闪闪发光的家伙说的话却能理解话语的意思,苏族少年大惊愕然。
[为什么!你说的不是我们的语言!我却知道你在说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