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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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遇》
文/山花对酒
程嘉茉X贺青昭
2025.3.17
爱上一个人,就好像创造了一种信仰,侍奉着一个随时会陨落的神。
——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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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嘉茉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爱上了一个人,但她心里确实深藏着一个比神佛更值得敬重的人。
神像佛像是冰冷的,无情的,不会真的现身救任何一个受苦受难的人,它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信仰,身处困境时的一种自我慰藉。
然而那个人却真实存在,真真切切地救过她,将她拉出深渊。
如果不是他,她可能已经堕入了无间炼狱,根本不可能安然无恙地回来。
那个人,该怎么形容呢?
她形容不出,只是一想到他,她脑中便闪过一幅画面——江南春水映梨花。
正因为对他的第一印象太好了,以至于过了很多年,她跟他分分又合合,终成陌路后,仍旧记得初见他时的那一份悸动。
那是热季快结束的时候,太阳回光返照般的强烈。
她手搭凉棚站在绿荫下,于万千人群中看到他站在菩提树下礼佛。
当时由于隔得远,她一开始没看清他的长相,只看到他穿着一身白色西服,身形颀长,气度不凡,随意往树下一站,便是光风霁月的贵公子气派。
直到他走近了,她才看清他的长相,那一瞬间,她记忆力出奇的好,以前学过或者在课外书上看到过的,形容男人美貌气质的诗词句子,全部都崩了出来。
什么“面如冠玉,剑眉星目”、“风度翩翩、轩然霞举”、“郎艳独绝,世无其二”、“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等。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只知道他身份不简单,毕竟连王室成员都对他礼遇有加。
后来再次见到他,是她在深渊里奋力挣扎的时候。
“跑!我让你跑!”
啪的一巴掌打在她脸上,带着怒气的中年男人力气大得出奇,一巴掌下去,顿时将她半边脸都打肿了。
“你他妈的再敢跑,老子砍了你的腿!正好罗湾那位大佬就喜欢没了腿的少女。”
余世杰发泄完怒火便走了,他下午还要去赌场看场子,没时间再折腾程嘉茉。
临走前,他恶狠狠地威胁:“乖乖地去打暑假工,两个月后你还能继续上学,否则我现在就砍了你的腿把你送去罗湾。”
罗湾那位黑大佬四十多岁,有特殊嗜好,喜欢半身女孩,膝盖以下齐根截掉的那种,且都是未成年少女,年龄在十五六岁左右。
程嘉茉两个月后才十六岁,年龄正好符合。
她知道余世杰不是说着玩的,如果她不听他的话,他真的会砍了她的腿,把她送给罗湾那位变态大佬。
可她没法遵从余世杰的意思,余世杰口中的“打暑假工”,并不是真的打工,而是让她给一个三十多岁的欧洲男人做临时老婆,也就是所谓的租妻。
“租妻”在泰京是一项合法服务,租赁方只要出得起钱,就可以租个女人当老婆,不想要了,随时退货,就跟租车、租房是一样的,而被租的女人,跟货物没区别。
程嘉茉不想沦为货物,她是人,是中国人。
她早就想回中国了,只因为她妈在这里,再加上她年龄小,还没成年,所以才一忍再忍,强忍着在这里生活。
可她现在不想忍了,她要回中国,回自己的国家。
于是她偷偷逃跑,但没跑得成,被余世杰抓了回来,毒打了一顿。
余世杰是她妈嫁的第三个男人,在她刚上初中的那年,带着她妈来泰京做生意,第二年把她也接到泰京,送她在一所华人居多的私立学校读书,那个学校有很多华侨或者华裔富商的孩子。
后来她才知道,余世杰送她去华人私立学校读书,是想让她勾搭上一个富二代,这样就能把她当摇钱树。
她没按照余世杰的意愿去做,每天老老实实地读书,权当不知道他的龌龊行为。
余世杰也没挑明,但是见她不上道,经常找各种理由骂她,说她像猪一样笨,只知道死读书,连交朋友都不会,以后出了社会也只是一个呆笨的废物,又骂她是拖油瓶,说她没眼力劲儿,只知道白吃饭,不知道帮着家里减轻负担。
今年余世杰做生意亏了,欠了一屁股债,连装都不装了,要把她租出去挣钱。
这件事她妈知道,却没反对,默认了余世杰的做法。
在她妈默认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做好了离开泰京的准备。
跑!拼命地跑!
电闪雷鸣,大雨滂沱,天空阴沉得像是要塌下来。
她拔足狂奔,在雨里拼命地奔跑,雨雾模糊了双眼,她看不清前面的路,跑得跌跌撞撞。
雷声,雨声,汽车鸣笛声,余世杰带着欧洲男人和打手追赶喊叫的声音,各种嘈杂的声音涌入耳中,像电钻在耳朵里钻。
程嘉茉脑子嗡嗡作响,耳朵很痛,痛得耳膜像是要裂了一样。
好痛,好累,她快支撑不住了。
是梦吗?
是噩梦吗?
如果是梦,为什么都这么痛了却还不醒?
咚——
她终于支撑不住,摔在了地上。
一双黑色皮鞋映入眼帘,停在了她面前。
她僵硬地抬起头,像是在深渊里仰望天光。
“先生。”
她身上滴着血和水,既难堪又畏惧地看着他。
然而强烈的求生欲促使她伸出手,抓住了男人的西装裤腿,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先生,救我……”
她用的是中文,这一刻,她出于本能地用上了母语。
一柄黑色大伞罩在她头顶,男人俯身弯腰,冷白修长的手握住她胳膊把她拉了起来。
“别怕。”他声音沉澈温雅,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强大力量。
他将她带去了他的住处,一座英式风格的庄园。
庄园的人都叫他贺先生,她也跟着这样称呼他。
“贺先生,我想回中国,您能帮帮我吗?”她跪在他面前,满眼期翼地看着他,“我以后一定会报答您,还您这份恩情。”
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身份证护照这些东西,全部被余世杰扣押了,想要回去只能求助于这位被称作“贺先生”的男人,否则她根本回不去。
可她要回去,必须回去,她不想烂死在这片潮湿闷热的腐朽之地。
贺青昭扶起她:“你先好好养病,等你病好后,我让人送你。”末了他又说一句,“以后别再给人下跪,中国人一笔一划皆是脊梁,不轻易跪人。”
他那句话,如重锤一般击在她心上。
程嘉茉心里一震,她想解释,她没有随便给人下跪,是因为他救了她,他对她的恩情大于天,在他面前下跪并不丢人。
如果不是他帮她,她都不敢想被余世杰抓回去后会有多惨。
可对上他寒潭般的眼睛,她抿了抿嘴,最终没解释。
之后她便住在他的庄园养病,只是从那天以后,接连半个月,她都没再见到他。
就在她以为他把她忘了的时候,他再次回到庄园,跟她说,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就能送她回家。
回家……
听到“回家”两个字,她喉咙一哽,眼泪夺眶而出,朝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谢谢,贺先生,谢谢您。”
贺青昭淡然一笑:“不谢。”
程嘉茉被他的笑晃了神,鬼使神差地问出一句:“贺先生,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贺青昭一怔,随即敛了笑,声音低沉地说道:“回去后好好读书,你要是能考上京大,我们就有机会再次相遇。”
尽管程嘉茉心里很清楚,他只是随口一句敷衍的话,或者说是一种善意的鼓励,但她还是记在了心里。
后来她的所有社交账号,全部都是一个昵称——京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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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下雨了,凛凛秋雨,穿林打叶。
程嘉茉合上《但丁九篇》,双手托腮看向窗外,嘴角不自主地上扬。
很多人都不喜欢下雨,但她却很喜欢。
她最喜欢下雨天了,因为她曾在下雨天获得过重生,下雨对她来说是噩梦,也是希望。
还有一个很深的原因,她想再次遇到他。
当年她顺利回国后,没再去曲城——她妈妈那边,也没联系她妈那边的任何一个亲戚,而是回了庐城——她爸爸这边。
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回家时,爷爷奶奶也已经去世。
她无人可靠,只能求姑姑暂时收留她。
后来她拼命学习,可能力有限,最终没能如愿考上京大,但为了那句虚无缥缈的约定,她还是报考了京北的一所大学。
她来京北已经一年了,经历了无数次的雨天,却再也没见过他。
也是,诺大的京北城,茫茫人海,哪有那么容易遇见。
再说了,他当时只是随口一说,也许这三年他根本就没回国,而且就算回来了,也不一定会在京北,或许是在别的城市,如果是那样,她又怎么能再次遇见他?
秋雨接连下了三天,放晴后,M大校园的桂花全部开了,虽然没有“我花开后百花杀”的凛冽,但却有它自己独一份的清甜淡雅。
正是下课时间,来来往往的人走在两片桂花相夹的林荫道上。
秋风吹拂,花香扑鼻。
有人赞美桂花香甜,也有人斥责桂花难闻,还扬言想把所有的桂花全部铲了。
室友张文倩撇了下嘴,小声吐槽:“什么人嘛,不喜欢就要毁灭,唯他独尊不成?”
程嘉茉想说在京北这种地方,“唯他独尊”的人一抓一大把,只是话都到了嘴边,最终还是忍住了没说。
她嘴笨,不太会说话,怕没说清楚,反而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另一个室友丁巧巧笑着说:“我想到汪老先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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